電子發票上路也一段時間了
手上有張悠遊聯名卡,發票存在悠遊卡上對獎挺方便的
但不能用悠遊卡付款的時候,那都還是拿到實體發票
這兩天稍微了解一下電子發票的歸戶和自動對獎的方式
載具:指經財政部核准,得以電磁錄記載或連結電子發票資訊之工具
目前電子發票的載具不少,鸚鵡大概分類成下列幾種
- 共通性載具: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條碼
所有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都可以通用的載具,目前以條碼為主,沒有實體卡片 - 卡片載具: 悠遊卡載具、一卡通載具、iCash載具、台灣智慧卡載具、信用卡載具、金融卡載具
通常是可以用來支付交易金額的實體卡片,可以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上進行歸戶 - 其他載具:會員(卡)載具
其他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如果沒有開立實體發票,就會使用自己專屬的會員載具